开封学龄儿童入学政策确定

发布时间:2008-7-2

责任编辑:丁黎   来自:汴梁晚报

7月1日,记者从开封市教育局获悉:今年我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政策确定。凡年满6周岁(即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)、身体健康的儿童均应入学。各小学统一于7月15日至7月20日组织学龄儿童入学报名,不得擅自提前。

今年开封市学龄儿童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:各县(区)、乡(办事处)必须保证本行政区凡到法定入学年龄,智力、体质不影响正常学习和集体生活的学龄儿童,一律按规定的小学服务范围就近入学,接受初等义务教育。

各小学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,组织好辖区内学龄儿童的普查,对照户口和文化户口,核准常住人口和学龄儿童,按小学规定的服务范围招收学龄儿童,学龄儿童必须与父母(或其监护人)在户口所在地长期居住。

学校对服务范围内应入学的儿童进行验证和目测,主要核验户口簿、体检表或健康卡及其有关证明,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或测试。在目测时,如发现身体条件不能入学或需暂缓入学者,应由家长带领儿童到指定的医院检查。经诊断,确定患有疾病丧失学习能力、或有传染病的,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,经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批准,可以延缓或免于入学。

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15天,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。

本文地址: 标签: